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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亲情会见”和“强制家庭教育指导”
www.pg.liangshanpeace.gov.cn 】 【 2020-08-28 13:00:11 】 【 来源:普格长安网

  近年来,普格县检察院在积极拓展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的新思路中,坚持人性化办案,充分运用“亲情会见”和“强制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自觉洗心革面和弥补家庭教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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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未满18周岁的乃某某,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成为无业人员。其父母因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监护管教。乃某某一时糊涂,触犯刑法。承办未检检察官经审查发现,乃某某属于犯罪中止,未造成严重后果,案发后自动投案,悔罪态度明显,一直强调“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


  承办未检检察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为了让乃某某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今以后不再触碰法律的底线,精心安排了“亲情会见”和法治教育,并对其父母开展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在会见中,承办未检检察官先针对乃某某法治意识不强的实际,对其进行深刻的法治教育;之后,承办未检检察官向乃某某的母亲了解家庭情况、乃某某没有继续读书的原因等相关情况,并对乃某某母亲开展了训诫,教育其对未成年子女要加强监督管教,不能忙于生计就忽略对孩子的管教,并在家庭教育上不能一味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孩子的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父母监护职责的缺失造成的,希望通过这件事,父母要认识到自己的失职导致的后果,要自我反省,今后对孩子适当地引导与教育。同时,作为家属,应当积极与受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请求受害人的原谅,尽全力帮助孩子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最后,乃某某母亲强忍住眼泪叮嘱乃某某,一定要自我反省,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并向儿子表示道歉,自己没有履行好管教职责。面对自责的母亲,乃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悔罪,并向父母和检察官保证,认真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和教育。


  一直以来,普格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理案件的基础上,细心聆听、真诚训诫、多措并举,从情感上感化未成年人,使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报送单位:普格检察院 通讯员:曲木子呷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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