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法院:拒绝非法捕捞 共建生态和谐
为全面贯彻恢复性绿色司法理念,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5年2月11日,在普格县花山镇黑水河流域,普格县人民法院、普格县人民检察院、普格县公安局、普格县农业农村局、普格县花山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普格县非法捕捞案补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普格县本次增值放流活动,共计放生价值12万余元的鱼苗,由普格县近期发生的三起非法捕捞案件的被告人共同出资购买,在多方共同见证下,鱼苗跃入河中,回归大自然。活动现场,普格县人民法院对其中一件非法捕捞罪案件做出了宣判,并对前来参加活动的村民开展了生态保护普法教育。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地在特定时间段实施禁渔期制度。通过宣传禁渔期政策,旨在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鼓励群众举报违法捕捞行为,增强公众守法意识。
守护江河湖海,拒绝非法捕捞。下一步,普格县人民法院将全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积极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理念,推动生态损坏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让河段居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来源:普格法院
编辑:唐玉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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